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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

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

2024-12-05

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收回宗地情况

(一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:赤峰福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,位置: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,用地性质:出让,面积:6817.24平方米,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504022019B00671,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
(二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: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位置:哈达和硕片区D04-02,用地性质:划拨,面积:7216.55平方米,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1504022022A00050,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公告期为7天,如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,并提供有关资料。

特此公告

联系电话:0476-8256391

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

2024年1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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